2009年09月14日蘋果日報: 蘋論:封建與現代雜交的判決書:
"不知從何時開始,檢察官和法官在起訴書和判決書裡,都喜歡引用古文教訓被告,像是此前林怡君檢察官在陳水扁的起訴書中,引宋太宗《戒石銘》的「爾俸爾祿,民脂民膏,下民易虐,上天難欺。」"
"法官引《大學》裡的「一家仁……」更是昏瞶糊塗,不知今夕何夕。那是人治時代的儒家對君王的要求,君王仁愛,全國都仁愛;君王貪戾,全國作亂。 在民主法制的國家,總統個人操守怎可能造成全國的「風行草偃」?歐美日哪個民主國家的總統有這本事?請法官舉個例子出來。"
"把現代法律邏輯和古代儒家思想雜交,驢唇不對馬嘴,反而稀釋法律的嚴謹性,失去法律權威性,給人破綻來反駁判決書。法官一隻腿已經跨進現代民主社會,另一隻腿還醬在古代儒家的醬缸裡,才會寫出不倫不類的判決書。"